中宏网山东2月5日电 为进一步完善财政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改革情况,山东及时修订《山东省财政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财政票据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等6个检查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范围,明确了抽查主体、检查人员、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随机抽查内容,并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加快财政职能转变提供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