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4月27日电 4月25日,恒丰银行发布的《主承销商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建阳光”)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违约后续进展的公告》显示,由该行主承销的福建阳光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1福建阳光SCP001” 债券代码:012102331)未偿付本息发生违约,该行正在督导福建阳光通过多途径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尽快向持有人支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或提供与持有人协商一致的违约处置方案。
恒丰银行表示,针对福建阳光及其核心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到期本息事件,该行通过邮件向发行人确认是否触发募集说明书中交叉保护条款,并通过邮件将已触发交叉保护条款的相关事件告知本期债券持有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知情权。
此前,上海清算所发布的公告披露,上述违约债券“21福建阳光SCP001”原定于2022年3月22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发行金额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6.50%,起息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发行期限为270天,未兑付本息高达5.24亿元。
“通过现场走访福建阳光办公总部以及电话方式持续了解发行人偿债资金筹措情况和偿债安排,并督导发行人就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恒丰银行表示,该行“积极听取持有人相关诉求,适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商讨后续解决措施,维护持有人权益”,并“持续督导福建阳光履行相关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废债”。
官网显示,恒丰银行总部位于济南,其前身为1987年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整体改制并更名为恒丰银行,2019年完成市场化改革股改建账,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主要股东,目前在14个省(市)设立了316家分支机构。年报披露,恒丰银行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8.79亿元,实现净利润63.48亿元,截至2021年末该行总资产为12172.59亿元,客户存款总额为6698.62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67%,从业员工总数为116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