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德州市信用协会、德州市诚信文化促进会联合发出第三批信用风险提醒函,向全市28家严重失信企业(单位)发出风险提醒。截至目前,德州已有56家失信企业(单位)被提醒告诫。
自7月初德州推行信用风险提醒制度以来,德州市发展改革委、德州市信用协会、德州市诚信文化促进会联合组织对全市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信用主体的社会信用状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最新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信用中国”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等,目前累计发出三批信用风险提醒函,被提醒的56家单位涉及房地产开发、物流运输、医疗、食品等行业领域。
按照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德州市诚信典型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历届德州市诚信单位、诚信提名单位、诚信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信用典型存在的一般失信行为也进行了提醒告诫,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拒不积极改正的,将被取消德州诚信典型相关荣誉称号,以保持“诚信典型”的先进性、纯粹性,增强“诚信典型”的荣誉感、责任感。
据了解,德州推行信用风险提醒制度,意在通过此举向各类信用主体,特别是市场主体发布信用风险提示和指导,通过信用风险提醒告诫“治未病”,同时将失信处置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事中化解延伸,努力防范市场主体失信风险扩大化,全力呵护市场主体信用良好状态,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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