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月17日电 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信用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近日,枣庄市信用办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信用建设的通知》,要求市属事业单位做好三方面工作,深入推进自身信用建设。
一是主动公示信用承诺。引导各事业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主动作出信用承诺,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枣庄)”等向社会公示,承诺内容包括诚信服务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等,信用承诺签订和执行情况将纳入事业单位信用记录,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监管、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各单位信用承诺书陆续在“信用中国(山东枣庄)”网站公示。
二是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按照李峰书记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讲诚信、守诚信,签订的合同要兑现,承诺的事情要照办”,杜绝随意承诺给予政策优惠,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强化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因单位责任引起与企业纠纷案件,且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的,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入事业单位信用记录。
三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培训,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规范职业操守,打造守法诚信、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各单位结合职责,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守合同重信用”“依法诚信纳税”“质量月”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并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