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2月3日电 近年来,青州市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综合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促进学校改善卫生状况,建立完善中小学卫生监督监测综合评价体系,对全市中、小学校卫生等级进行评定和公示,以点带面,有力推动全市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深入。
建立评价体系。成立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健局、教体局、疾控中心联合开展学校卫生管理、卫生监测综合评价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商解决发现的学校卫生工作安全隐患,实时掌握工作情况;建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工作机制,中小学主要负责人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
严格评价标准。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GB-18205-2012)等文件标准,主要是对全市中小学卫生组织管理、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防控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工作, 采取单位申请、现场卫生监测、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学生家长满意度调查、现场打分方式, 对各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评价,依照标化分设置 A、B、C三个等级。对等级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应用评价结果。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主要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学习卫生状况应用,在学校自查、自评使用。同时还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学校卫生应用。加强学习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将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充分发挥媒体、公众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通过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有效提升学校卫生管理水平,让更多学校在重视教学质量的同时,也加强卫生环境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