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8月8日电 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日照市首创首成,获评国家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日照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深入推进“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一体化智慧信用平台、创新信用监管和服务、多元化信用应用新场景、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五位一体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2月份日照市近12个月综合社会信用排名跃居全国第2、全省第1位。
一是厚植数字赋能“压舱石”。聚力推进全市信用“一张网”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通70余个市直部门和所有区县、功能区,实现全市信用信息归集标准统一、信用数据实时共享。截至目前,已累计归集信用信息超10亿条,共享数据6亿余条。二是健全信用监管“助推器”。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在94个领域拓展“行业监管+信用”应用,全面推广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全链条新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三是深化放管服“牛鼻子”。聚力“信易+”应用场景建设,先后推出“信易医”“信易批”“信易游”等38项“信易+”应用场景,扎实推动“信易贷”工作,依托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通过共享信息、平台撮合、银企对接等方式,搭建金融机构与信易贷平台联合建立预授信模型,实现平台全流程放款,先后推出产品87款,企业注册数达9万余户,累计授信金额突破1000亿元,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四是弘扬诚信宣传“航向标”。聚焦“信用日照”宣传矩阵,以“美德日照和信用日照”建设为契机,开设信用中国(山东日照)官网、信用日照微信公众号、爱山东·日照通信用日照专栏等,常态化开展“诚信万里行”“信用八进工程”“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宣传活动。另外还获得2022年度全国“特色平台网站”称号,成功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获得市级2022年度“法治为民十件实事”等荣誉。
下一步,日照市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深入推进社会信用工作,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五位一体”建设,持续擦亮“实诚日照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