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吴亚平
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度过难关,除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有更大的担当、更大的作为。
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各银行要积极落实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和5000亿元专项补贴贷款政策,重点用于满足生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要适度增加各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监管容忍度,其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建议可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具体可由各银行自行研究决定。考虑到疫情发生期间很多小微企业难以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经营性收入很少甚至基本没有,还本付息能力大大降低,建议各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贷款给予3-6个月左右展期,缓解中小企业的短期流动性危机。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情况,建议各银行在一定期限内适度降低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的利率,降低小微企业的债务负担。
着力降低中小企业首次贷款门槛。疫情发生后,中小企业普遍面临流动性困境,对获得外部融资支持的需求显著上升,各银行要积极有所作为,大力支持帮助原本没有获得过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建议各银行主动加强与税务、社保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对接,进一步加强与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平台类企业的合作,努力降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适度降低中小企业首次贷款的门槛,加快推进首次贷款审批工作,尽快让更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获得融资支持。
主动建立小微企业无息贷款机制。针对受疫情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小微企业,建议有关银行主动建立无息贷款机制。无息贷款资金的来源,建议首先要由辖区内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提供,地方政府根据财力情况配套出具部分资金,同时辖区内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金融机构(以及国有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供部分资金。无息贷款对象主要为受疫情影响或其他突发事件影响短期内难以正常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可以不受特定行业领域限制,而主要以小微企业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现金流状况和债务负担等情况作为贷款申请依据。无息贷款的期限根据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一般可以在一季度到半年以内,必要时可以适当续期,但续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季度。考虑到无息贷款也需要一定的管理成本,建议可以按照贷款额度每年收取一定比例如1%-2%的使用费。为进一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无息贷款资金的积极性,建议地方政府建立无息贷款的偿债专项基金,对无息贷款的实际损失给予部分补偿,如不超过实际损失额或实际担保损失的30%。
【本文作者:吴亚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