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 王镜榕)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2020年版总条目1235条,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127条、修改88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480条,增加65条、修改51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755条,增加62条、修改37条。
中宏观察家 刘向东
日前,中宏观察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就相关话题接受本网专访。
利用外资投向高技术制造领域助力新发展格局
中宏网记者:您怎么解读新版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重点及其传递的吸引外资新信号?
刘向东:新版目录继续把制造业作为吸引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凸显出我国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地建四核制造强国和质量强国,切实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我国的制造业仍处于国际分工链条中的低端环节,许多行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很不健全,短板和薄弱环节很多。随着各种要素成本的抬升,我国制造业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东南亚等地外迁加速,制造业对GDP的贡献率持续下降,而且产业链不稳定趋向相当明显,而产业结构的“退二进三”迹象容易引发经济呈现“脱实向虚”迹象。
我国虽是制造业大国但并不是制造业强国。且不说,我国各种要素成本都在趋势性走高,但产业之间的竞争很容易将制造业挤出中国。2019年,我国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约5.2亿元,平均资本利润率不足5%,而同期全国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2万亿元,平均资本利润率接近11%。两个行业平均盈利能力的差距,自然会造成逐利资金不愿意到实体经济里。
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加重了我国制造业外迁的压力,同时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努力推动制造业回流,再加上房地产等领域挤占过多资金,使得制造业经营获利更加艰难,中小制造企业纷纷停产或迁移,造成制造业“空心化”倾向凸显。因此,稳定制造业占GDP的比重变得尤为重要。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制造领域,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外资在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方面的溢出效应,带动国内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外资投向高技术制造领域也有利于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有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超大规模市场的吸引力
中宏网记者: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您对优化投资中国的国际营商环境、重要战略机遇与投资前景怎么看?
刘向东:当前,我国对外开放持续扩大,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从吸引外资看,我国仍然是跨国企业非常青睐的投资目的地。2020年7月,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改革驱动力与未来改革机遇》)肯定了过去多年中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指出中国已经成为大型经济体中自2005年以来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
即便在疫情影响下,我国吸引外资规模和质量仍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2020年1-1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99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折合1294.7亿美元,同比增长4.1%;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其中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704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1%,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78.3%。高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31.6%,其中电子商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同比分别增长43.9%、35.1%、93.6%、53%。可以说这些成效的取得与我国近些年持续扩大开放和实施稳外资政策举措分不开的。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快建设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包括出台《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继续缩短负面清单和调整鼓励类产业目录,以及近期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投资协定等谈判,如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不仅给所有外资提供更广阔的投资机会,而且还促进我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高质量的引进来,增强超大规模市场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