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2月12日电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山东将有效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全省应急救援力量主要由政府应急救援力量、企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专家四方面组成。其中,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包含应急、消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国资、能源、通信等部门、单位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包括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成立的省级应急救援中心。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包含电力、铁路、民航、机场、高速公路、能源、冶金、商业、通信运营商等行业领域的中央驻鲁和省属国有企业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各类企业专职救援队、工程机械队、微型消防站以及通用航空公司等,包括依托企业建立的省级应急救援中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包含具有注册资质的公益救援队、消防志愿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等民间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专家则指相关企事业单位技术专家、科研院校教授学者等。
全省应急救援力量遵循专常结合、协同应对,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的联调联战工作原则。省应急厅负责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指导全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时,调度指挥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参照省里模式,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灾害事故救援工作。
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全省建设统一的作战指挥平台,实现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与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一呼百应”调度指挥网络。各应急救援力量要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随时做好按照调度指令开展行动的准备。
灾害事故发生后,由消防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并根据救援需要调动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各联动应急救援力量接到调度指令后,迅速进行增援。应急救援专家按指令做好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持工作。
根据《意见》,2020年5月底以前,我省要建成消防救援作战指挥平台,并实现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与省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互联互通;10月底以前,实现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同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确保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各市、县(市、区)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将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定期进行总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