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0月15日电(记者 杜郑敏)为创新环境治理模式,进一步改善山东省生态环境,去年8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山东省工信厅、财政厅等单位,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这一评价办法,综合考量能源消费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单位能耗税收、重点产品或工序能耗等指标,对各市、主要行业和企业分3个层面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
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张中英介绍,这是落实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更加科学分析掌握全省能耗具体情况,是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手段,对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成国家下达山东省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张中英进一步指出,去年10月,依据《实施细则》,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全省2018年度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试评价,今年4月公布了评价结果。区域评价结果显示,全省A类市4个、B类市6个,C类市与D类市各3个,各市间发展不平衡,青岛市单位能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高,为0.378万元/吨标准煤;滨州市单位能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低,为0.041万元/吨标准煤,二市相差9.2倍。企业评价,重点针对电力、建材、有色、钢铁、化工、石化、造纸等7大重点高耗能行业631家企业展开,采用双效率矩阵,评价指标将各行业企业分成优先发展(I)、鼓励提升(Ⅱ)、监管调控(Ⅲ)、落后整治(Ⅳ)四类。
在结果运用上,区域层面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的市,分别调减省下达的能源消费增量指标年均值的5%和10%;企业层面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对于连续两年被评为落后整治类或连续三年累计积分低于规定分的企业,列入当地企业评价黑名单,次年削减一定比例综合能耗指标。
评价结果发布后,16市初步掌握了辖区内企业综合资源消耗水平及经济贡献程度;潍坊市依据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纠正个别企业涉税不法行为;威海市对全市评价结果为Ⅲ类、Ⅳ类的热电企业分别扣减10%、20%的发电量调控目标,倒逼企业节能提效,切实发挥评价导向作用。
张中英表示,试评价的结果,反映出山东全省上下近年坚持“四压四上”,持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直接成效。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山东全省累计治理“散乱污”企业超过11万家,关停化工生产仓储企业1500多家;压减钢铁产能2110万吨,其中完成化解粗钢过剩产能任务1500万吨、生铁970万吨,淘汰落后粗钢产能610万吨;关停电解铝产能322万吨、关停淘汰焦化产能1596万吨。
在总结试点情况的基础上,今年7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又部署开展2019年度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目前数据搜集、数据核对、交叉验证等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10月底向社会发布。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缜密做好评价数据的分析,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促进山东省生态环境改善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