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3月30日电(记者 杜郑敏)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部署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量大面广,涉及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与公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必须要通过信息公开加强监管。
记者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3月初,山东省政府办公厅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座谈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目前各级各部门已着手开展工作。
研究制定实施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办法》,加强与国务院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环境保护等8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今年年底前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措施制定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体现山东特色。
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坚持以主动公开为主,在省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灵活确定公开渠道,重点公开国办《办法》中确定的“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六个方面重点内容。
加强互动交流,尽快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限时回应关切,满足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需求。信息公开咨询窗口设置方式,以开通热线电话、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为主,注重与客户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的融合。
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申诉工作制度,针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明确处理期限,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通过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近年来,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多举措促进我省政务公开平台线上线下多样化融合发展。给老百姓和企业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带来了很多方便。”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郑耀武认为。
山东于2020年9月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性专项督查,有效提升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工作实效。特别是为适应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中国·山东”门户网站开设了“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及时发布最新疫情公告、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防控服务内容和健康科普知识,各级政府也均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开设了疫情防控专题专栏,第一时间集中发布疫情信息。
2020年,全省政务服务热线保持稳定高效运行,共受理热线诉求3300万多件,同比增长超过40%,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超过90%。依托政务热线建立企业诉求省级“接诉即办”平台,5月10日平台顺利上线试运行,整合热线电话、部门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统一受理企业诉求,实现“企有所诉、我必有应、接诉即办”。截至2020年底,受理企业诉求超过5万件,企业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此外,山东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全面覆盖各地区的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专区在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公报免费发放、办事咨询答复、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功能,创新应用,在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实现了展示与服务、线上和线下的有机融合,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权威性、一站式、一体化的信息服务,切实提升了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