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5月31日电 4月26日至12月31日,山东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5月31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相关情况,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董新明表示,此次行动为期8个月,重点聚焦7类突出风险、3类重点整治、4类综合治理,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
据介绍,7类突出风险分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新兴业态场所、商住混合体建筑、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石化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仓储物流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类重点整治分别是: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整治。4类综合治理分别是:电动自行车治理、“生命通道”治理、电气火灾治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消防安全治理。
目前,各地市都已经按照行动部署,进一步细化了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全力投入到排查整治行动中。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消防部门已检查社会单位1.5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39100余处,临时查封单位150余家,责令“三停”单位110余家。
为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5月1日起,总队从16个消防救援支队各选派10名防火监督业务骨干,重点检查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物流仓储场所;随机检查辖区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月子会所等新兴产业和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系统核查基层大队消防监督员的检查质效,并对监督人员履职履责情况做出综合评估。截至目前,各互查组已检查单位1596家,督改隐患11207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52家,立案处罚417起。
从检查情况看,隐患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带故障运行、堵占消防通道、有些企业厂房仍使用聚氨酯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二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消防控制室相关管理制度、消防档案不健全。三是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规范。对于上述问题,隐患轻微的责令单位立即改正;存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停用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最后,董新明提醒到,要购买经国家3C认证的家电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因绝缘、散热等质量问题引发火灾;使用空调、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要经常性检查线路、不要受潮,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报废更换;电源插排使用前要了解插排的最大功率,避免线路过载发热。同时也要提醒广大车主,车辆油路电路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驾驶室不要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