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1月17日电 11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政策。
按照《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山东省将实现“1份信用报告代替52个部门证明”,那么该如何保证证明的客观准确?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数据基础是出证机关以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主任赵恒杰说,山东前期一直把信用信息归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信用信息中心每月对各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进行通报,季度进行评估,全省“双公示”情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累计归集信用信息155.9亿条;信用中国(山东)官网公示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786.7万条,公示全国信用“红黑名单”信息363.4万条。其中,各类行政处罚信息61万余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73万余条。这些都为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提供了良好的数据支撑。
为确保公共信用报告内容准确无误,赵恒杰指出,建立数据监测预警机制,对信息超期未推送、不符合数据标准等情况及时提醒部门补充调整。同时,还组织各级出证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本地区、本领域2020年6月1日以来的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记录,以及本领域拟将其他记录列入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内容产生的公共信用信息,11月底前实现全量归集和及时更新。
“存在违法违规信息的经营主体,如对违法违规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产生异议的,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提出核实申请”,赵恒杰表示,针对经营主体认为公共信用报告信息有误的,省社会信用中心将及时受理解决并反馈,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予以说明。并要求提交证明的机关需要进一步了解信用报告专版记载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情况的,相关部门、单位也将配合做好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