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1月13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获悉,2019年6月,山东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联合启动省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民族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的既定安排,今年9-10月,山东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对首批开展示范创建的民族村开展评估认定,通过创建单位自评、县级初审、市级现场评估、省级联合审查等程序,并面向社会公示,山东省七个市的15个民族村被认定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分别是: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小寨村
济南市济阳区济阳街道粮食口村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孙耿街道魏家村
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白集村
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青北村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东孙村
泰安市新泰市禹村镇山东西村
临沂市河东区梅家埠街道张贺城回族社区
德州市临邑县临邑镇老马家村
德州市禹城市十里望回族镇金庄村
聊城市冠县烟庄街道后十里铺村
滨州市无棣县车王镇五营后村
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西马垓村
菏泽市定陶区天中街道南城社区
菏泽市鄄城县董口镇军屯村
各示范民族村要以此次评估认定为契机,巩固成果,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工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完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示范水平和质量。
同时,各级统战、民族部门要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建设的支持,加强示范民族村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合力推进示范民族村可持续发展,树立全省民族乡村振兴的示范标杆。各市要做好示范民族村的考核、推荐和日常管理,进一步挖掘整理典型模式和特色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加大推广复制力度,充分发挥样板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