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5月21日电(记者 陈莹)5月19日,山东证监局对鲁抗医药(600789)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王丽华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鲁控股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刘某德之配偶,而鲁抗医药正是华鲁控股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
“王丽华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配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卖出其它股票后满仓买入鲁抗医药,交易量明显放大,买入意愿强烈,买入前转入的部分资金来源于刘某德的工资卡,其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显示,刘某德系华鲁控股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刘某德通过参加经营分析会和查阅财务部发送的财务分析能够知悉鲁抗医药上述内幕信息。
经山东证监局查明,鲁抗医药于2017年12月4日完成11月份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12月6日通过“山东省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财务快报》。《企业财务快报》涉及鲁抗医药2017年11月及前11个月累计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主要财务信息。根据山东省国资委鲁国资企改函〔2006〕35号文件精神,山东省国资委将鲁抗医药的国家股股权委托华鲁控股集团管理。华鲁控股集团对鲁抗医药等相关企业的《企业财务快报》进行汇总、分析后,于12月8日向山东省国资委报送《2017年11月份企业财务快报》。华鲁控股集团财务部于12月12日通过OA系统向包括刘某德在内的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发布《2017年11月财务分析》。上述相关企业财务快报和财务分析文件显示鲁抗医药2017年前11个月累计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56.02%、累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4.92%。
另外,鲁抗医药于2018年1月4日完成2017年12月份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1月6日通过“山东省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财务快报》。《企业财务快报》涉及鲁抗医药2017年12月及当年累计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主要财务信息。华鲁控股集团对鲁抗医药等相关企业的《企业财务快报》进行汇总、分析后,于1月8日向山东省国资委报送《2017年12月份企业财务快报》。华鲁控股集团财务部于1月12日通过OA系统向包括刘某德在内的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发布《2017年度财务分析》。上述相关企业财务快报和财务分析文件显示鲁抗医药2017年度累计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68.58%、累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92.69%。2018年1月26日,鲁抗医药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称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500万元到9000万元,同比增长292.10%到309.28%。
然而,鲁抗医药2017年10月28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仅为101.73%,且未作出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上述企业财务快报和财务分析文件所涉内容包含的鲁抗医药业绩大幅增长信息,对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为鲁抗医药编制完成《2017年11月企业财务快报》的2017年12月4日,终点为鲁抗医药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的2018年1月26日。
行政处罚文件显示,王丽华与刘某德为夫妻关系,两人经常居住地址和联系地址相同。“王丽华”账户于2008年1月开立于中泰证券济宁运河路营业部。王丽华使用“王丽华”账户于2018年1月10日买入“鲁抗医药”16300股,成交金额136920元。下单设备是王丽华办公电脑。截至调查日,上述股票尚未卖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至内幕信息公开日(2018年1月26日),“王丽华”账户通过上述交易账面获利9692.5元。
据此,山东证监局责令王丽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鲁抗医药股票,没收王丽华违法所得9692.5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
华鲁控股集团官网显示,该公司为山东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高端化工、生物医药、生态环保三大产业为核心主业,整体资产证券化率89.8%,化工医药主业资产证券化率98.7%,在山东省属企业中率先实施了股权激励,已实现上市公司全覆盖。其中,医药产业以新华制药和鲁抗医药为主体,涵盖医药中间体到原料药再到高端制剂的全产业链,拥有全球最大的解热镇痛类研发生产基地,中国重要的抗感染类、心脑血管类、抗癌类药物等生产基地,“新华牌”、“鲁抗牌”是国家重点培育的出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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