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面,提出了多项前瞻性、系统性的金融改革举措,未来蓝图催人奋进。《决定》34次提到“金融”关键词,包括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等,进一步指明了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与目标。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探讨如何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优势,防范金控风险,打造高质量的金控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管制放松,金融创新发展,为适应日益激烈的金融全球化竞争,金融机构纷纷加速综合化经营转型。1999年,美国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明确了美国未来金融业发展的制度框架,即采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已成为主要国家金融业开展综合经营的组织模式。国外早期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重点集中在分业经营和综合经营的体制优势、劣势的比较,中期研究主要集中在开展综合经营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等效应;后期主要围绕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效率、监管体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国外大部分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采用金融控股公司方式开展综合经营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首先,与非金融行业相比,金融行业具有资产专用性低、规模报酬递增、综合服务程度高等特点,金融控股公司可通过整合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客户和资源,扩大资产规模,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规模经济。其次,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通过拓宽业务和产品种类,加强组合管理,降低边际成本或增加边际效益,实现范围经济。再次,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在营销渠道、产品研发、科技服务等环节,通过资源共享、交叉销售等方式,实现业务、经营区域等优势互补,降低经营成本和融资成本,促进收入增长,产生整体的协同效应。最后,金融控股公司持有的资产可能存在较低的相关性,通过对其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可以达到分散和降低风险、稳定收益的目的。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利率市场化和资本市场改革加快,客户对金融需求多元化,金融业综合化经营的趋势不断加快。2002年,国务院批准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集团作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机构,三家机构成为综合经营的探路者和先行军。中国金融综合化经营从起步试点到快速成长,再到规范发展,历经近20年。2020年,金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金控准入管理决定等政策相继出台,金融控股公司进入规范发展期。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利弊、混业经营的发展模式、风险及监管体系等领域,对中国现有金融控股公司的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协同效应效益和风险递减效益等理论和实证的研究非常少,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绩效评价方法和经营与管控等实证研究更少。金融控股公司为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金融机构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后,整体盈利能力较弱,固有的优势尚未发挥,个别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不断累积。如何将金融控股公司做实做好,在国内尚没有先例可循。鉴于此,如何通过加强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与管控,促进经营绩效评价提升成为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宁晓博士利用业余时间,以促进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绩效提升为出发点,对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经营与管控进行了探索和研究。本书交叉融合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等相关学科理论,采用在理论研究基础上开展实证研究,在定量研究基础上开展定性研究的方法,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研究和分析。首先,探讨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和内涵,梳理了主要类型和特征,回顾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支撑理论包括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风险分散等;其次,介绍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宏观经济背景,阐述了中国金融综合化经营发展的历程及趋势,并分析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三个典型案例;再次,在对主要经营绩效评价方法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基础上,建立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了经营绩效评价方法;并通过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证分析,得出其开展综合经营存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和风险递减等问题;最后,结合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实际,提出推动集团和子公司两个层面公司治理、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数字智慧经营水平、加快培养综合化金融人才等促进经营绩效提升的经营与管控建议。
期望《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经营与管控》一书能够深化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理论研究和推进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实践。
(作者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