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6月1日,青岛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强基础提能力优环境促发展”专项行动要求,举办药品法律法规讲解暨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活动。全区17家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门店负责人以及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共72人参加了培训。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结合宣贯工作,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联合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科等职能科室,共同开展了此次培训会。
会上,网络交易监管科工作人员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网络监管”内容,着重从“证照信息公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履行上报义务以及格式条款”等方面进行宣讲,充分解读《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向参会的企业代表分发了《网络交易经营者责任和义务明白纸》,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共同打造“公平、有序、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广告科工作人员围绕《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的审查办理、广告发布的内容要求以及广告发布的“八不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要求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守法经营,规范行业健康发展。药械科工作人员重点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背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职权划分、管理要点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备案和报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解读,对药品网络销售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各相关企业要主动学习,及时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将条款读懂、读透,确保企业全员遵法守法,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二是适应新业态,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要适应“互联网+”新业态,把握药品网络销售新发展机遇,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行为,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监督,确保网络销售药品安全。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实施为抓手,以智慧监管为着力点,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药品、销售国家禁止通过网络销售的药品,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等问题,切实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引导行业依法依规健康发展。(记者 于胜涛 通讯员 刘带兵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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