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9月26日电 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首批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首批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申报工作。这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
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旨在强化党委政府的办医主体责任,突出政府对中医医院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形成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治理体系、政策环境。“十四五”期间,全省拟首批设置5个左右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按照成熟一家设置一家的原则,经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社会公示、发文命名等程序产生。
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聚焦提升中医药临床疗效、同质化水平和服务品质三大目标,着力促进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带动区域中医诊疗水平整体提升,引领区域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评估与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定期进行评估通报,对于重点任务完成不利、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佳、不能继续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任务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中心设置,并择优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