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3月27日电 26日,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其中,诸城经济开发区恒阳热电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诸城市张洪亮麻辣烫餐馆使用检验不合格的餐具“小碗”、诸城市东郊液化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被处罚。
根据潍坊市政府受理投诉举报,诸城经济开发区恒阳热电有限公司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核查,该公司食堂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因该公司食堂属内部食堂,仅免费为员工提供职工餐,不对外营业,无违法所得,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2019年12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诸城市检验检测中心对诸城市张洪亮餐馆使用的餐具“小碗”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不合格,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2015年6月16日,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在诸城市密州街道办事处大华村东岭对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明:该单位现场使用“螺丝瓶“(报废气瓶)和未经定期检验气瓶进行液化石油气充装,现场共有液化石油气瓶12只,其中已充装的“螺丝瓶“(报废气瓶)3只、未经定期检验气瓶3只,未充装的“螺丝瓶“(报废气瓶)3只、未经定期检验气瓶3只,现场检查时尚未收取充装费用,无违法所得,罚款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