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聊城市城管局公开发布《聊城管环行处字【2020】第12号-14号》行政处罚信息,曝光了对三家违法房地产企业的处罚决定。但这则信息公示不久后便被删除,引发网友质疑。对此,聊城市城管局进行了回应。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则被删除的《聊城管环行处字【2020】第12号-14号》行政处罚信息,是10月15日对外发布的,实施处罚的主体是聊城市城管局。大众网•海报新闻等新闻媒体也对该处罚决定进行了报道。该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内容是,对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亚大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鑫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昌府区分公司等三家公司实施处罚,并开出三张7万元到45万元不等的“罚单”。
然而,10月19日上午,有网友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这条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被删除了。
对此有网友质疑,行政处罚信息本应面向全社会公开,让公众知晓,发布后又删除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大众网•海报新闻进行网络检索发现,上述行政处罚信息确实已被删除。
《聊城管环行处字【2020】第12号-14号》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已被删除。
10月20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聊城市城管局。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答复说,目前上述处罚信息的网络链接确实已被删除,因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期限是没有要求的。
这位负责人解释称,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后,已对企业违法行为起到惩戒作用,因被处罚企业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处于发展时期,相关信息传播对企业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所以该企业向聊城市城管局提出书面删除申请。聊城市城管局本着支持企业发展的想法,便通过了其申请,对上述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删除。
目前,已搜不到相关公示信息。
聊城市城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关于被处罚的聊城荣盛东昌首府工地项目,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规划前曾向指挥部门申请并通过,但后续办理手续时,规划部门不承认先前的审批,表示如需办理后续手续,必须由城管部门先进行处罚。因此,聊城市城管局依法对企业处454028.21元罚款,目前企业已经按规定缴纳罚金。(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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