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5月16日电 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济南妇科医院未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三)、《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三)的规定,2022年5月13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对其进行警告、罚款1000元。
记者发现,今年4月份,济南妇科医院连续两日被行政处罚。
此前,济南妇科医院还因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被处罚。(图片来源 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