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8月18日电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为深化拓展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要求,枣庄市薛城区民政局靶向发力,强势推进,在全市率先创新推行“一放三减五强化”135工作模式,全面实施以规范城乡低保办理为主的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到全链条再造、全过程精简、全方位提升,实现事权下沉、权责统一、服务便捷,切实以“小切口”整治促进民生“大服务”。目前,实施后的低保办理程序、手续及时限分别锐减56%、81%、63%。
一、下放一批权限,实施全链条再造
过去,低保办理是按照个人申请—镇街受理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整体流程存在着周期较长、事权脱节、权责不一等弊端。薛城区本着“权限下移、属地管理、严格监管、规范实施”的原则,坚持“三变三不变”(“三变”即区民政局由审批变备案,镇街由受理审核变审批,村居由主导变辅助;“三不变”即政策不变、条件不变、对象不变),于6月30日召开全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部署会,自7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审批及其他辅助业务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到镇街层面,重新梳理再造“自初始受理至中间审核到终端审批”完整链条和流程,不仅实现了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更有效压缩了审核审批层级,提高了审批效率。审批权限下放后,区民政局从原来繁琐的审批中解脱出来,重心落在严细监管上,通过巡回各镇街开展“一对一”培训、“面对面”监督,全面落实低保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监督责任,严格做到“凡进必核、定期复核”,以期保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压减三个环节,做到全过程精简
围绕精简优化低保办理流程,多次以“申保人”身份深入镇村,亲身体验低保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全面了解群众办理低保的堵点、痛点。针对现实运转状况,薛城区民政局多次召开党组会、机关人员会、民政办主任会等不同层面会议座谈交流、审慎研究,制定下发了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紧扣“程序、手续、时限”三个环节,做足做实“减法”文章,确保效率提升、服务优化。
(一)减程序。改革前,群众申办低保程序繁琐,需要层层审核审批,向镇街提出申请后(最早还需向村居申请填表),由镇街先委托区民政局开展信息查询核对,符合条件后申请人填写低保申请表,镇街再行入户调查核实,然后将申请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公示,整个审批时限最多长达两三个月。在前期取消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的基础上,对低保办理程序进行了再次压减优化,改“串联”为“并联”,由原来的先经济核对后入户调查,改为经济核对、入户调查和填写表格三个环节同步推进、压茬进行,低保办理流程由原来的4个环节9个步骤减少至2个环节4个步骤,申请人向镇街提出申请后,只需在镇街即可“一站式”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和资金领取,较大幅度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减手续。之前,申请低保需要填写提交的证件类及各类证明材料多达16项,涉及表格11个,如果有的材料带不齐全,群众还要不断来回折腾。通过反复研判分析,对办理低保过程中需要的材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能够网上填写的表格等,不再要求提供纸制材料;坚决做到低保申请“九不要”(即取消了收入证明、子女从业证明、子女收入证明、疾病证明、土地承包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低保证明、无劳动能力证明、子女在校学生证明等材料)。如今,群众申请低保只需签具文本3项、填写表格1个,持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身份证件材料、支出单据等资料到所在镇街民政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对其家庭结构、收支、财产等事项进行承诺,并授权经济核查,正确填写表格即可,剩下的全部由工作人员办理,真正做到“应减必减、减无可减”,实现困难群众申办低保“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
(三)减时限。过去,申请人从提出低保申请到区民政局完成审批,至少要等待32个工作日甚至更长时间,整个审核审批周期长。薛城区民政局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积极谋划实施“8+3+1”的12个工作日低保审批办结制,即镇街民政窗口在受理申请后8个工作日完成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3天予以公示,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和回复。针对有异议的个案问题,本着公开透明、快速回应的原则,由原来的20+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压缩为3日内完成复查并当场予以告知,大大缩短了办理周期,提高了救助时效。
三、强化五项机制,确保全方位提升
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建立健全了主动告知、关爱救助、联议联审、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五项机制,切实保障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实现“便民、利民、惠民”。
(一)主动告知机制。制作政策明白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多种渠道和主动上门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定向发布,精准推送;对前来咨询办理对象,实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知晓率,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二)关爱救助机制。坚持“闻困即办、马上就办”,针对现场、电话等咨询申办低保对象,建立低保申办登记,做到讲明政策、减少矛盾、舒缓情绪;针对困中之困、难中之难的老弱病残群体,建立民政协理员制度,主动发现靠上,全程帮办代办;坚持特事特办,完善特殊困难家庭“一户一策”救助机制,开通绿色办理通道,实行“延迟提交、容缺办理”,补齐救助政策短板,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三)联议联审机制。针对日常受理审批过程中的一些特殊性、复杂性问题,建立由区民政局、镇街、村居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联议联审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剖析个案情况,共同会商研判,综合考量解决,增强工作透明度,最大程度促进审批精细化、救助精准化。
(四)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做到线上线下全方位监管,实现审批主体与主管部门的有序衔接,以“管得更好”促进“放得更活”。做好行政文书规范、档案资料审查备案和入户抽查核验,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环环有痕迹、步步能倒查”。通过新闻发布例会和“三榜”公示(政府网站、镇街及村居固定公开栏张榜公示)等渠道,及时公开低保有关信息,针对有疑问的、投诉举报或是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对象,由区民政局进行直查直办。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基层干部群众,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广泛监督,促进民政政策落实。
(五)失信惩戒机制。实行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低保资格、冒用救助对象身份等各种失信行为列入社会救助失信对象数据库(黑名单),引导和激励社会救助守信行为,积极营造社会救助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在全面实施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办理流程再造的基础上,薛城区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以及与低保政策相关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一并下放到镇街,且均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24小时内先行救助。及时编印了业务流程图、明白纸和材料汇编,固化操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各级责任更加明确,工作运行逐步规范,干部作风明显提升,做到了识别精准、审批快速、救助及时。目前,全区已受理审核低保对象66户、完成审批40户,审批特困供养13人,发放经济困难及两项补贴55人,实施临时救助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