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23年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通知
鲁教师函〔2023〕66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53号)部署,经学校、县(市、区)和各市教育(教体)局推荐,省级评审,人员公示,确定丁利等300名乡村青年教师为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
入选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青年教师,要充分发挥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乡村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乡村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对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营造有利于乡村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推动我省乡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023年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5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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