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3月6日电 3月5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达到160家以上,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16个以上,基本形成独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全国领先的旅游民宿格局,为推进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各地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规划本区域旅游民宿建设和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做好衔接,以区域品牌打造、线路整合、设施完善为重点,布局旅游民宿建设。依托优质资源,优先在沿海、沿河、近湖、靠山、环景区、传统古村落及城市游憩带等发展旅游民宿。强化旅游民宿集聚效应,引导旅游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重点打造仙境海岸、圣地儒风、运河风情、黄河入海、红色亲情(鲁南)、鲁中山岳、水浒故里、泉水风光等旅游民宿聚集区。
旅游民宿建设应以修缮、改造存量旧有房屋为主,新建、改建旅游民宿要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旅游民宿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配套建设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消防救援机构、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法规规章,督促指导旅游民宿完善落实消防安全规定,达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公安部门加强对旅游民宿的日常治安管理,将住宿登记纳入公安信息管理范围。旅游民宿建设要做好对文化遗产的依法合理利用,避免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重要遗产、灌溉工程等遗产安全造成损害。
同时,开发生态景观、生态乡居、生态度假、生态种养、生态科普、生态康养等多类型旅游民宿产品。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民宿建设,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模式。规范有序发展城镇旅游民宿,突出民宿业主参与接待,探索创新发展内涵提升、空间活化、多元休闲的城镇旅游民宿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共享经济发展。
以“好客人家”旅游民宿品牌为统领,在全省重点打造圣地人家、胶东人家、岛上人家、黄河人家、运河人家、泰山人家、沂蒙人家、水浒人家、泉城人家和鲁艺人家等特色品牌,提升旅游民宿吸引力和影响力。突出地方特色,深化文旅融合,探索“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书屋”“民宿+民俗”等融合发展方式,着力打造本地品牌。积极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参与全省旅游民宿建设,支持区域旅游民宿品牌培育,推进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专业化发展。
意见还提出,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加强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开展质量评定、等级复核,对评级挂牌的旅游民宿实行动态管理。引导旅游民宿提升服务接待水平,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旅游接待礼仪、安全等培训。开展执法检查、协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恶性竞争、虚假广告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旅游民宿开发为纽带,引导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共享农业、文化创意、手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养生养老、健康体育、服务评价等综合业态,打造旅游民宿综合体,完善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有效发挥旅游民宿带动效应。切实加强旅游民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研究存在问题,促进旅游民宿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民宿与大型在线旅游企业的合作,搭建旅游民宿推广平台。指导做好与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城市购物、工业旅游、研学旅行、康养体育、自驾游等旅游新业态的衔接融合,为游客提供个性化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