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支柱型雁阵集群和“头雁”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了45个支柱型雁阵集群和96家“头雁”企业。
根据通知要求,对入选的支柱型雁阵集群和“头雁”企业,山东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和省“十强产业”协调推进机制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大培育支持力度,在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产业链延伸、数字转型、项目落地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发挥好“头雁”企业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推动“双清单”落地落实,将支柱型雁阵集群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质生产力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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