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8月1日电 为全面提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7月25日,山东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覆盖全省16市、136个县(市、区)职业病高发行业和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以及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领域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用人单位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完善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档案,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实行差异化监督执法。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提质扩面工作从2024年7月开始至10月结束。各市疾控主管部门应推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综合风险评估、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各市应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监督被监管单位信息底档,掌握已纳入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用人单位情况,分析未纳入分类监督执法的原因,制定分类监督执法提质扩面工作台账。
为完成风险评估工作,《通知》明确,将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通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确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分为ABC级;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综合评估,将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同时,对丙类用人单位实行严格监管,对乙类用人单位按常规比例频次开展抽查,对甲类用人单位应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