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月12日电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排,经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把关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100个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名单予以公布。“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自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其中,山东高校6个: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海归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张群姿;
中国海洋大学政治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弓联兵;
山东科技大学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王 刚;
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王美萍;
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陈自才;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医学检验系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吴佳学。
通知要求:
一、认真抓好建设。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按照教思政厅函〔2020〕12号文件要求,围绕建设目标,紧扣建设任务,对照建设标准,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扎实开展建设工作。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有关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建设机制,落实条件保障,做好“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经验总结、成果运用等工作。教育部以入校指导、专题培训、实地督查、宣传推广等方式推动“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并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搭建工作平台(http://www.sizhengwang.cn),动态展现建设过程,重点展映建设案例,全面展示建设成效,示范带动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二、加强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各工作室每年12月底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3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常态化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上发布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和建设成果(平台登录账号另行通知)。工作室网上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实地督查情况等,均作为年度考核和结项验收依据。
三、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周期内,教育部按年度划拨工作室专项建设经费。第一年建设经费划拨后,其他年度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各工作室所在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指导工作室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
经费划拨方式说明:
1. 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经费由教育部统一划拨至各工作室所在高校。
2. 建设期内,“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高校每年需开具一张正规发票,教育部收到发票后统一拨款至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关经费已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无需提供发票。
3. 发票相关要求如下:
(1)抬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教育部
(2)税号:110102000013602
(3)金额:5万元
(4)备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
(5)若发票为纸质发票,请以EMS邮政速递方式快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收件人:党建统战处,电话:010-66096673、66096689,邮编:100816。若为电子发票,请直接将电子发票PDF版本电邮至zxc@moe.edu.cn,邮件标题和附件名均包含工作室名称和“发票”二字。2021年发票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其他年度安排另行通知。
4. 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外,其他高校“双带头人”工作室需填写《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经费划拨信息统计表》,经工作室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于2021年3月31日前,传真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党建统战处010-66096560,并发送电子版(Word版)至zxc@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