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2月19日电 近年来,肥城市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党建保安,信用铸安”新型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和信用品牌,因势利导、以信为“引”,成功推动鲁中能源和鲁安能源两个民营煤炭企业集团顺利整合,这是近年来肥城市企业间最大规模的一次整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对相关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摸清底子,有的放矢。肥城市新查庄煤矿、新陶阳煤矿均为原省属肥城矿业集团公司下属国有煤矿,2009年改制后分别在两家煤矿基础上成立了鲁中能源集团公司和鲁安能源集团公司。鲁中能源集团下属的新查庄煤矿运营情况良好,守信践诺行动到位,近年来逐步解决了工资社保拖欠、银行贷款清算等历史遗留问题,在落实肥城市煤炭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的“信易安”信用品牌的核心内容上下大力气,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信用评分等级明显提升,顺利实现多次多方融资,确保了企业良性运转,团队管理水平稳步增高。与之“一墙之隔”的新陶阳煤矿受多年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领导班子安全理念、管理模式、发展思路没有根本改变,受资金制约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影响,矿井的安全管理能力、技术保障能力、装备水平以及职工按章作业意识没有质的提升,导致企业运行举步维艰、依靠其自身难以实现突破。二是以“诚”待人,以“信”服人。为切实推动煤矿企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制约鲁安能源集团特别是新陶阳煤矿安全发展的瓶颈问题,肥城市委市政府在积极争取与国有大矿合作的同时,采纳了肥城市煤炭发展服务中心经过长期调研提出的工作建议,即:转变思路、另辟新路,积极推动肥城市直接监管的鲁中能源集团和鲁安能源集团2家煤炭企业在政府引导下主动进行整合,以“信”为“引”、实行区域内“自救”,实现优势互补,化解安全风险,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诚信为基,信用先行。鲁中能源集团与鲁安能源集团有着同样的历史背景,但整合工作的难点在于两家企业均为民营企业,政府不能搞“拉郎配”,必须在充分尊重双方企业意愿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6-8月份,本着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原则,经过多次协商探讨,交底谈心,引导双方共同商定采取鲁中能源集团全额收购鲁安能源集团股权的方式进行整合,艰难迈出了“第一步”。
一是践信担责。在肥城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引导下,两家企业主动担当,立下“军令状”,前期工作基本成熟。9月8日至9日,在前期工作基本成熟的基础上,肥城市煤炭发展服务中心、肥城市工信局组织2家企业举行了面对面的对接会,达成了初步意见,双方共同申请肥城市委市政府成立收购及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驻鲁安能源集团指导协调监督相关工作。在交接期间,对新陶阳煤矿采取了暂时停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二是重信守诺。为积极引导、协调、监督鲁中能源集团平稳收购鲁安能源集团,肥城市印发《关于推动鲁中能源集团收购鲁安能源集团安全稳定风险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稳定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下设综合组(债权债务处置组)、信访维稳组、安全监督组3个工作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标志着鲁中能源集团收购鲁安能源集团工作正式开始。三是主动作为。成立由肥城市纪委监委、工信、信访、煤炭中心、公安、工会及属地政府高素质人员组成的常驻工作组,进驻鲁安能源集团靠上工作,9月14日正式进驻,同日即监督两家企业举行了初步收购框架协议签订仪式,为后续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坚实迈出了“第二步”。
一是党建引领、加强协调配合。在前期“党建保安”的工作基础上,各协调部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企业讲政治,讲信用,高效完成收购框架协议签订、人员资产盘查、审计核查、复工复产等环节。9月25日推动企业双方签订了最终股权收购协议,9月29日完成公司整合架构,妥善安置相关人员,整合收购面上工作基本完成。二是以信为“引”、因势利导稳妥工作。在工作组指导下,鲁中能源集团兑现承诺,全盘接收鲁安能源集团在册职工1373人,按照岗位需求进行妥善安置;鲁安能源集团累计债务5.06亿元全部由鲁中能源集团承担;鲁中能源集团全面负责对鲁安能源集团下属新陶阳煤矿进行安全改造、智能化建设和采矿许可证到期延续工作。三是助推企业有效整合,“信用铸安”效果初步显现。两家煤矿优势互补,实行“一体化”经营管理,实现和谐、有序、诚信发展,保障了安全生产和矿区社会稳定。通过整合,可实现企业间共赢发展、实现资源优化、实现煤矿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由于前期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拓展,细实到位,一个月内完成了两个集团公司整合的所有事宜,完美实现了“三步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