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通报保险资管公司投资能力建设及自评估信息披露情况。这是去年10月保险机构投资能力取消备案制,改为自评估后,保险资管协会对保险资管机构投资能力自评估信息披露情况的首次通报。
通报显示,截至今年3月31日,共28家保险资管公司披露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121项,其中,首次披露12项,半年度披露109项。
从五大类、六项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看,28家保险资管公司中的4家公司具备全部能力,近半数机构具备五大类、五小项能力。同时,通报显示,大多数公司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投资管理能力、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有鲜明的固收领域优势和长期产品创设能力优势。
业内普遍认为,投资管理能力从备案制改为自评估,借助信息披露、持续监管等方式,有利于解决部分保险机构存在的投资管理能力“重牌照、轻建设”问题,有利于保险投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从而更好应对内外部风险,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中国保险资管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及信息披露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工作,尽快发布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信息披露自律规则,规范、有效履行自律管理职能,促进机构自评、协会自律、市场约束形成合力。(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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