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等七部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2023-2025年)》要求,提高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专业能力,纵深推进山东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10月14至17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公安厅在青州市联合举办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培训班。来自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部门,全省16市及文物重点县(市、区)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等12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蕾,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戚思宇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孙蕾、戚思宇强调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文物安全是文物事业发展的基础,严厉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是各级文物、公安部门责无旁贷的责任。孙蕾深刻分析了做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意义,全面总结了各级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文物、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做出的贡献。戚思宇细致梳理了近年来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取得的战果,深入剖析了当前山东省文物犯罪的规律特点和薄弱环节。孙蕾、戚思宇要求全省文物系统、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文物安全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强化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础防范、主动发现、破案打击和科技支撑的能力水平,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犯罪侦查技巧、文物鉴定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交流,奋力开创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新局面。
期间,枣庄市公安局、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曲阜市文物局、青州市公安局、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介绍了各自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公安部和文物专家为学员进行了文物犯罪防范打击经验介绍和案例分析、大遗址及古墓葬类文物保护、不同类别文物鉴定等专题培训,安排了案件侦办实操、文物安全防护技巧等现场教学。本次培训班内容丰富,既有宏观理论,又有工作实践,对脚踏实地做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全面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2023-2025年)取得实效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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