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8月13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明晰各方责任,落实依法参保;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连续参保;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指导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一是完善政策措施;二是优化管理服务;三是强化部门协同。
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戴稳胜近日就相关热点接受本网专访。
中宏网记者:在您看来,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有哪些有利于提高长期参保率的变化?
戴稳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新政策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举措将打破户籍壁垒,使得更多居民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
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满一定年限的居民,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这种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鼓励居民连续参保,提高参保率。
三是优化筹资政策。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保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呈合理的比例结构。同时,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这些措施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的经济负担,提高参保意愿。
总的来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是保障人民生活基本稳定、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放宽参保户籍限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筹资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强化部门联动、科技促进自动续保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参保率,确保更多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同时,加强民众风险理念和“保险姓保”理念教育也是推动参保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