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镜榕)今年是“十四五”开局年,也是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接力奋进之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如何回头望,向前看,尤其针对2035年远景目标如何展望部署,备受关注。为精准理解和科学把握《报告》精神以及“十四五”暨2020年至2035年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等,近日,中宏观察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就相关话题接受记者专访。
中宏观察家 宋才发
中宏网记者:如何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引领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实践,能否谈谈您的思考或建言?
宋才发:依据“两个重要时间段”引领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实践。第一个时间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时间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两个重要时间段”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政策已经完全成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国家领导人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丰富的,强化了以人民为中心、扩大对外开放、全面依法治国、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内容。“两个重要时间段”的战略与目标主要集中在“第一个重要时间段”,即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而到2050年在法治方面的目标应当是实现“法治现代化”。可以说“第一个重要时间段”是重点,“第二个重要时间段”是全面提质增效。
准确把握我国社会未来发展的新发展阶段、新历史方位。2021年1月11日国家领导人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这一论断的提出,实质上就是明确我国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党和政府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地位没有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就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新起点上的新阶段。进入21世纪后我们党又提出,到建党100年时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30年,到新中国成立100年的时候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未来30年将是我们完成这个历史宏愿的新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的、积极有为的、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全国人民的接力跑,需要每个人、每一代人一棒接着一棒地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