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烟草烟雾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4月15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济南市首次将电子烟列入禁烟范围。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希望可以执行下去”。也有网友提出疑问,“都禁了几次了”“这次能真的执行下去吗”?
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截图)
禁止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
征求意见稿明确,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在控烟场所方面,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具体包括:拖儿所、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儿童福利院和其他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健身场馆、室外演出观众区、演艺和比赛区等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通道、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吸烟区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配置收集烟头和烟灰等器具。
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警示标识。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从事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在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等行为。
明确了不同场所的控烟负责部门
征求意见稿显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的,个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履行控烟职责;吸烟者不听劝阻或者管理者、经营者不履行劝阻职责的,有权举报和投诉。“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一受理控烟的咨询和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场所控烟负责部门: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城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除民用航空器、火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机场、铁路及承担其执法工作的机构负责相关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文化和旅游、园林和林业绿化、体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星级酒店、文化场所、旅游景区、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及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住宿餐饮服务场所、商品批发零售场所、烟草专卖零售等及其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其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住宿、游艺场所、歌舞厅、酒吧、桑拿、按摩、洗浴等场所的控烟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环卫公共设施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工作;对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二百元罚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未依法划定禁止吸烟区域或制止违法吸烟和劝导相关不文明行为的单位,由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在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的烟草制品销售者,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履行控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经营者,由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3种方式提出:登陆济南市政府网站(http://www.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发送邮件至邮箱:jncdcmbs@jn.shandong.cn;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建议寄至济南市槐荫区纬六路2号市疾控中心慢病防制所,邮政编码250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济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对于此次控烟条例征求意见,济南市民纷纷点赞支持。
“太支持了,希望不要搁置。”“上次去饭店,旁边好几个人在抽烟,隔壁桌还有个小婴儿,我去找服务员想让他们劝阻一下,他们经理反而过来找我说这是人家的权利。”“赶紧实行吧,办公楼里都要熏死人了。”“请执行到位。”“希望饭店也能禁烟。”
但也有人提出了质疑。“都禁了几次了?”“这次是否能真的执行起来?”(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董昊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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