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7月19日电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山东省实际,统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四减四增”重点工作,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7月19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肖永涛在会上介绍,《实施方案》全文共十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重点区域、主要目标,明确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考虑。《实施方案》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0.9%。
第二至第十部分为重点任务。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确定了九大行动。第一个是产业结构绿色升级行动。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二是优化调整重点行业结构。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引导重点行业产业有序调整优化。三是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四是优化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第二个是能源结构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行动。一是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推进清洁能源倍增行动,持续推进“外电入鲁”、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二是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三是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四是持续推进清洁取暖。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第三个是交通结构绿色转型行动。一是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二是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在重点行业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四是加强油品监管。第四个是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一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减量增效新技术,提升科学用药水平。二是深化扬尘污染治理。鼓励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河道治理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三是推进矿山治理。新建矿山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第五个是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行动。一是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二是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三是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四是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第六个是管理体系完善提升行动。一是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2025年底前,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空气质量实现全面稳定达标,其余12市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期限、各阶段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第七个是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行动。一是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与分析。二是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第八个是政策体系引导提升行动。一是完善大气环境标准体系。研究完善相关排放标准、技术指南(规范)。二是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加大重点工作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第九个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任务落实。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加强重点区域指导帮扶。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四是实施全民行动。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线索,推动公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实施方案》延续了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和‘四减四增’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衔接了山东省已出台的系列攻坚方案要求,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针对国家要求中的量化指标及政策措施,既不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又结合山东省工作实际,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政策不退坡。同时强调源头调控与末端减排协同、多污染物治理协同、政策标准协同、部门工作协同,从源头到过程到末端提出污染防控全链条措施,不断增强大气环境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肖永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