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3月14日电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支持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3月1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麻鹏飞在会上介绍:“去年以来,我省连续4次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包含购房贷款、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等方面,惠民力度空前。”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享受和首套房一样的最高贷款额度和20%最低首付比例。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以上、高品质住宅上浮10%以上。根据测算,全省平均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86万元,多子女家庭由75万元提高到108万元,青岛、临沂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50万元。
二是全面推广“商转公”政策,支持缴存人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减少缴存人利息支出。今年1-2月份,全省办理“商转公”贷款5385笔、21.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4.5%、121.9%。
三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支持缴存人租房安居,新市民、青年人还可以全额提取月缴存额支付房租,多子女家庭可以根据实际租房支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今年1-2月,全省租房提取27.83亿元、同比增长41.71%。
“对于中低收入群体,除了享受以上普惠政策外,我们还推出了两方面专门支持政策。”麻鹏飞表示,一方面,将月还款额由不高于贷款人月收入的50%提高到不高于60%,这样可以提高实际可贷额度、减少利息支出,也能减轻首付款支付压力。另一方面,将公积金制度向中低收入群体中的灵活就业人员覆盖,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支持3万户灵活就业家庭使用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受到灵活就业群体的欢迎。同时,守牢风险底线,着力保障制度安全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结余资金充足,能充分满足缴存人各类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