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教育
  • 文旅
  • 住建
  • 发布
  • 舆情
  • 诚信山东
  • 山东省产教融合综合服务平台
logo 山东发布
  • 中宏网山东首页 >
  • 山东发布 >
  • 正文

三类情形可免罚!山东实施消防执法“不予处罚清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05-31 13:52:21 中宏网山东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封面图.jpg

  中宏网山东5月31日电 消防安全是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台《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以下简称《裁量规定》)首次明确实施消防执法“不予处罚清单”,这一惠民利企措施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5月31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陈兵表示,该清单包含三种可免罚的情形,为小微企业“减负”,提供更高水平的消防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陈兵.jpg

  据悉,这份清单包含轻微违法当场改正不予处罚;初次违法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不予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可不予处罚三类情形。前两项“轻微不罚”“首犯不罚”的执行,是为了更好地鼓励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努力提升单位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第三项“没有主观过错不予处罚”,可以简单解释为社会单位在自主防火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隐患并主动进行整改,消防救援机构在充分取证的情况下不予处罚。

  自规定实施以来,共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43件,其中因堵塞安全出口问题使用不予处罚情形最多。《裁量规定》还规定了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予以细化、量化,出台配套措施,如济南支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八个不发生”目标要求的通知》,淄博支队新增了《淄博市消防条例》《淄博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裁量基准。

  依据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在执法工作中,充分处理好“自由与裁量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对规模较小、主动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从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引导企业自主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入手,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素材源:魏长海
编辑:魏源
审核:王怡然

图说山东

  • 浪漫含苞待放 平阴邀您来此遇见“玫”好

阅读排行

  • 山东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较快增长 连续两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山东省全力推进“双碳”工作,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 山东“博新岗位”年薪最高1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最高300万元
  • 济南市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举行“我的城市我的家,文明泉城我先行”主题行动
  • 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在青岛举行
  • 探班2025年趵突泉迎春花灯会花灯制作现场
  • “秦琼祈福·灯映龙潭”乙巳年秦琼祈福文化活动暨济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启动仪式盛大启幕
  • 定格荣誉时刻,速来看这些大奖花落谁家!
  • 2024山东省“乡村好时节·乐动生活”(枣庄会场) 暨冠世榴园青檀寺景区“开园焕新”启动仪式举行
  • 第八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在山东济南开幕

关于中宏网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