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7月5日电 7月4日上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省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改革创新工作部署和全国招标投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要求,围绕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对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动员和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滕双兴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传达了《山东省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分别对本系统专项治理作了安排部署,烟台市、临沂市就做好专项治理作了交流发言。
本次专项治理,聚焦2023年12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部分乡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项目,治理重点包括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活动、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机制短板弱项、交易服务供给不足等五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治理自2024年7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以9个月为一轮,分2轮持续进行,每轮按照“动员部署、问题排查、整改提升、总结通报”四个阶段压茬推进。治理过程中,实施自查、抽查、核查、互查、督查“五查”衔接,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流程检查,其中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治理范围内项目总数的10%。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治理,要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持续”二字上狠下功夫。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实现“当下治”。注重用好行刑行纪衔接、联动监管、投诉举报等机制,坚持动真碰硬,出重拳头、啃硬骨头,有力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发挥“云智”监管系统作用,加强智慧分析研判,实现精准打击。要强化系统思维,着力健全招投标领域制度机制,实现“长久立”。针对共性或影响长远的问题,科学制定形成一批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机制,围绕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代理机构在线服务、多点分散评标、智慧辅助评标、小微工程规范招标投标等建章立制,不断提升招标投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省18个部门(单位)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在各地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