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1月24日电 近日,记者从坊子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中获悉,山东进步机械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进行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