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8月31日电(记者 杜郑敏) 8月31日,山东省教育厅举行“学生资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新闻通气会,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邢顺峰,青岛大学、滨州市教育局、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等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邢顺峰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山东省教育厅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针对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后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破解“资助对象认定难”“资助比例一刀切”两个问题,努力办好“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两件实事,提升资助服务效能,助力学生全面成长,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破解“资助对象认定难”问题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受助权利
资助对象认定是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的关键。为破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准确导致资助资金发放不精准的现象,山东省教育厅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与受助需求相适应的原则予以破解。
扩大特殊困难学生认定范围。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在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的基础上,增加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特殊困难学生,并予以重点资助。
据实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时不得设置比例、限制名额,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
破解“资助比例一刀切”问题 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精准分配
邢顺峰指出,资金保障是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的基础。长期以来,全省各市、县(市、区)的资助资金主要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固定比例“一刀切”进行分配,导致实际下达的学生资助资金在有的县(市、区)出现结余、有的县(市、区)又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为保障学生资助资金科学核定、精准分配,今年山东省探索破解了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比例“一刀切”问题。
在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实行“一地一比例”。今年上半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因素,提出了学生资助比例,在此基础上,由各市汇总确定本市的学生资助比例。
在其他教育阶段推行“一地一比例”。今年8月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做法重新确定享受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学生资助比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办好精准资助实事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之路畅通
开学前,资助政策送上门。通过开通“一号、一网、一热线”(即山东省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网站、热线电话),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提前了解资助政策,解除后顾之忧。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户籍地县(市、区)学生资助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作生活费,解除经济顾虑。截至目前,今年已有15.68万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金额13.1亿元。
开学时,“绿色通道”领进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新生报到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学生资助政策展板,详细解读资助项目及办理流程。各高校在新生报到现场开设“绿色通道”,考入省内高校的山东籍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家庭学生可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没有筹齐学费,又没来得及在家乡办理贷款,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开学后,资助服务敞开门。目前,山东省已建立起“奖、贷、助、补、减、免、勤”的全方位资助政策体系,并完善了各项资助工作流程。学生入学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规定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项目申请与评审、学费(保教费)减免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学习生活。
学生是家庭的寄托、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是学生资助工作永恒的主题。邢顺峰表示,下一步,山东省教育部门将牢记初心使命,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家庭,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