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4月29日电 教师是教育之本,师德是教师之本,为师者必须以德为先。菏泽市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注重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师工作、学习、生活等多个方面,贯穿教师录用、培训、考核等多个环节,努力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的全方位全链条管理体系。
注重抓好教育引导和党建引领,提升教师“不愿”违规违纪的思想自觉
菏泽市教育系统建立了市、县、校同步的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把教与学融合起来,组织引导教师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强化职业理想,提升职业素养,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把党员发展和教师培养结合起来,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为骨干教师,把骨干教师发展为党员,目前在职党员中的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比例达到90%以上。三是把育人和律己结合起来,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以学习《中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立德树人,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行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注重专项整治和惩戒管理,形成教师“不敢”违规违纪的压力环境
菏泽市坚持把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寒暑假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多发的时间节点,建立起多部门联动的横向机制和市县(区)联动的纵向机制,集中开展以“树师德、正师风”为主题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凡是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本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取消其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晋职晋升资格,具有荣誉称号的,协调有关部门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经济待遇;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撤职,直至开除、解聘处分,并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对学校及相关负责人也将追究相应责任。2017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40名,当事人受到了通报批评、降低岗位等级、扣发本年度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等处罚,所在学校及校长也受到了通报批评、取消评先树优等处罚。通过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做到查处一起,影响一批,警示一片,让规章规定真正起到震慑作用,真正把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
注重创新和完善制度管理,建立教师“不能”违规违纪的体制机制
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教师资格准入、招聘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一切环节,均突出师德把关。以推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重点,聚焦教师评价,探索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下教师队伍发展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从德能勤绩廉等维度给予每个教职员工科学评价。完善多方广泛参与、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公开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发现、及时解决,让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无处可藏。
注重保障待遇和激励管理,培育“尊师重教”的良性社会氛围
一是从保障教师待遇入手,落实好班主任津贴、基层补贴等政策,建设好教师“周转房”,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增长机制,坚决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刚性标准。不折不扣落实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充分挖掘教师队伍中的“奉献者”“创新者”,开展好“最美教师”育人楷模、教学模范等系列评选活动,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三是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细化教师惩戒权办法,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让广大教师热心从教、静心从教、安心从教。